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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珠宝玉石的类别、定义、定名规则及表示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珠宝玉石的定名。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6553 珠宝玉石鉴定
定义及定名规则
下列定义及定名规则适用于本标准
珠宝玉石gems
定义:珠宝玉石是对天然珠宝玉石(包括天然宝石、天然玉石和天然有机宝石)和人工宝石(包括合成宝石、人造宝石、拼合宝石和再造宝石)的统称,简称宝石。
定名总则:名种珠宝玉石的定名必须以附录A中所列基本名称为基础,按标准中规定的各类定名规则及附录B确定。
附录A基本名称中未列入的其他名称在使用时必须加括号并在其前注明附录A中所列出的同种矿物(岩石)或材料的珠宝玉石名称。
附录A未列入的其他矿物(岩石)名称可直接作为珠宝玉石名称。
“珠宝玉石”、“宝石”不能作为具体商品的名称。
天然珠宝玉石natural gems
定义:由自然界产出,具有美观、耐久、稀少性,具有工艺价值,可加工成装饰品的物质统称为天然珠宝玉石。包括天然宝石、天然玉石和天然有机宝石。
天然宝石 natural gemstones
定义:由自然界产出,具有美观、耐久、稀少性,可加工成装饰品的矿物的单晶体(可含双晶)。
定名规则:直接使用天然宝石基本名称或其矿物名称。无需加“天然”二字,如:“金绿宝石”、“红宝石”等。
a) 产地不参与定名,如:“南非钻石”、“缅甸蓝宝石”等。
b) 禁止使用由两种天然宝石名称组合而成的名称,如:“红宝石尖晶石”、“变蓝宝石”等,“变石猫眼”除外。
c) 禁止使用含混不清的商业名称,如:“蓝晶”、“绿宝石”、“半宝石”等。
天然玉石 natural jades
定义:由自然界产出的,具有美观、耐久、稀少性和工艺价值的矿物集合体,少数为非晶质体。
定名规则:直接使用天然玉石基本名称或矿物(岩石)名称。在天然矿物或岩石名称后可附加“玉”字;无需加“天然”二字,“天然玻璃”除外。
a) 不用雕琢形状定名天然玉石。
b) 不允许单独使用“玉”或“玉石”直接代替具体的天然玉石名称。
c) 附录A表A2中列出的带有地名的天然玉石基本名称,不具有产地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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